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等有關法律、規(guī)章,經(jīng)肥西縣土地和規(guī)劃管理委員會報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批準,肥西縣國土資源局決定采取拍賣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
詳見《出讓宗地具體情況一覽表》。
二、競買人資格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(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)。
三、競買登記
1、競買人須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29日上午11︰30到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領取拍賣出讓文件,辦理競買登記手續(xù),逾期不再受理。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,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9日上午11︰30。
2、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均以實際到賬為準。
四、拍賣時間和地點
1、拍賣日期為2013年1月31日下午16︰30。
2、拍賣地點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。
五、其他
1、出讓地塊具體規(guī)劃指標以肥西縣規(guī)劃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,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拍賣文件。參考地價不含契稅、印花稅。
2、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,必須有1次(含1次)以上的報價,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3、競得人憑《成交確認書》、拍賣文件辦理項目立項、企業(yè)登記等有關手續(xù)后,與肥西縣國土資源局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并按規(guī)定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、契稅等費用,再申請辦理建設用地批復和土地登記手續(xù)。
4、本次拍賣方式供應的宗地,如競買人數(shù)達不到3家,經(jīng)縣土地和規(guī)劃管理委員會批準采取“取消供應”,或采取“掛牌”或“競價”方式供應。
5、競得人須在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簽定后4個月內(nèi)實質(zhì)性開工建設,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(nèi)竣工。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,將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。
6、競得人競得土地后,應當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,在項目開工、竣工時,須提前向縣國土資源局書面申報,對不執(zhí)行申報制度的,要向社會公示,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內(nèi)不得參加土地購置活動。
7、競得人承諾在競得后不得以股權轉(zhuǎn)讓或其他任何形式轉(zhuǎn)讓土地,否則,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。
8、競得人須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暫行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合政辦[2012]28號)和規(guī)劃方案要求配建規(guī)定數(shù)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。
9、競得人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完成規(guī)劃方案審批,否則,由競得人承擔違約責任,每延遲一日,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‰的違約金。
10、競買人在提交報名申請時,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、股東借款、轉(zhuǎn)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(yè)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。
11、容積率等指標按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(chǎn)用地和建設管理調(diào)控的通知》(國土資發(fā)[2010]151號)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領取拍賣出讓文件及競買申請、報名地點:肥西縣上派鎮(zhèn)人民西路肥西縣國土資源局五樓509室土地交易中心。
拍賣地點:合肥市阜陽路17號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(原合肥市委辦公樓)。
詳情請登陸合肥土地市場網(wǎng)www.hftd.gov.cn、肥西縣國土資源局網(wǎng)站www.fxgt.gov.cn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551—68829023 聯(lián)系人:王工、汪工
肥西縣國土資源局
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
出讓宗地具體情況一覽表
備注: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
出讓 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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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塊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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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座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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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積(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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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劃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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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讓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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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積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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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
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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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化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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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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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
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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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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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[2013]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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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縣桃花鎮(zhèn)金寨南路東側(c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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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9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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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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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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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6.0且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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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2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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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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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220萬元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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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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